油气田地面工程

《油气田地面工程》编辑部关于撤稿的相关规定:

1 作者主动撤稿

(1)作者通过在线投稿系统成功投稿后,由于自身原因提出撤稿,首先需向编辑部说明情况,可电话沟通,与相应的栏目编辑说明原因,由栏目编辑进行撤稿。

(2)作者所投稿件已通过外审,要求撤稿时,须填写“作者撤稿申请书”,由第一作者申请并发送编辑部指定邮箱(luqian@petrochina.com.cn),由编辑部审核再进行撤稿。

(3)已经进入编辑排版程序的稿件,因作者原因需要撤稿的,除需填写详细的“作者撤稿申请书”外,还需赔偿编辑部因审稿、编辑、排版所产生的费用。

(4)由于作者原因撤稿累计2次者,编辑部将在一年内拒收其作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稿件。

2 编辑部撤稿

(1)稿件录用后,编辑部若发现稿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,将与作者沟通,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编委会,做出撤稿决定。

(2)若稿件未正式公开发表,则由编辑部撤稿。

(3)若稿件已正式公开发表,编辑部将在《油气田地面工程》网站以及最新一期刊物上刊登“撤稿声明”,并向相关数据库收录机构发送“撤稿声明”,撤回其稿件的所有数据信息。

(4)对于稿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,编辑部将在三年内拒收其署名稿件。